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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震动诗坛1890月票加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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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遐逆被网友们戏称为将“梨花体”发扬光大的“天才小诗人”,有网友甚至还模仿了一首,并且进行了“梨花体”诗必备的点评,这点评才是拔高整首诗立意的精髓所在——

我也

写个

梨花诗

这样

也是

诗人

哈哈

哈哈哈

点评:诗的开头便用了第一人称,我,表明此诗的内容是以作者的主观感受为主,而且后面加了一个“也”字,说明作者现在要说的,很多人都已经做了,是属于大众化的,简单两个字就道出这么深层的含义,实在是妙哉。

再看第二句,只一个“来”字,说明作者是向这个群体靠拢,融入到群体中。

第三句,“写个”,写个什么呢?紧接其后看到,原来是“梨花诗”!看到这不得不拍手叫绝!诗一般都是按“首”来量,而作者在此却是以“个”,这充分表现出梨花体诗与其它诗的不同之处,种类就不同,量词当然也不一样!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让人很容易理解梨花体是什么样的诗体。比几千几万字的解释都要精僻!

再看后来的,这样我也是诗人了。写到这里,作者俨然已经得道升仙。不错,能写出这样精妙的诗的人。若还不是诗人,哪天下谁又是诗人呢?这个时候作者就像是突然开了天目,顿悟自己已是诗人了!

诗最后“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整首诗的**,整首诗在此得到升华却突然嘎然而止,让人意尤未尽,留下悬念一片。真是太厉害了!!!

不少网友看到这种恶搞的诗歌以及点评,纷纷表示“笑cry”,而朱遐逆本身。也成了最大的笑柄,他的“文学之星”之路戛然而止!

那些吴笛的死忠粉,如今已经化身为咬人的疯狗,与姚琼的那些脑残粉有得一拼。谁让这个朱遐逆。当初居然不知天高地厚的贬低吴笛?这简直就是罪无可恕!

某些使劲黑朱遐逆的,就是起初被朱遐逆身上的光环给吓到的,他们并没有彻底了解到吴笛的“光辉事迹”,还真被诓骗了,以为吴笛只擅长散文,但现在,吴笛却用事实来告诉世人们,她同样擅长诗歌!

吴笛这首很快就被登上了三大诗歌杂志!

或许将诗歌这玩意沾上铜臭味是让人十分痛恨的事情。尤其是自诩高贵的诗人们,但是吴笛的经纪人团队可不管。他们在充分评估了这首诗的价值后,给三大诗刊开了一个让他们肉痛的价格。

这就是经纪人的好处了,各种有关“肮脏的金钱”“卑劣的利益”之类的事情,都无需让吴笛这位高雅的诗人出手,她只需创作就行了,总有人会尽心尽力地将她作品的价值开发到最大!

其实这首给吴笛真正带来的,是她在诗坛上的名气!

此诗一出,震动了整个诗坛!

就连原本对朦胧诗抱有偏见,觉得现实主义才是正道的诗人,也对这首诗进行了高度的评价!

著名诗人南岛在上如此点评道:“一代人就被吴笛浓缩成一个,无尽话也被吴笛浓缩成两行,并且最抽象最深刻的意见也被诗人吴笛用天才之指点化成了最直观的意象。”

“黑色的眼睛是黑夜悲剧发展的结果,在黑夜和黎明之间有着联系的是‘我’,我在这里是黑夜的承受者也是眼睛的拥有者,指的便是那个年代为国家的兴衰贡献自己力量的青年们。”

“而利用着黑夜给的黑色眼睛去寻找,结果也许是更大的悲剧,这里吴笛写出了人类精神上的一个永恒的悲剧,一种悲剧性的循环,这黑色的眼睛是黑夜给你的,要找到光明何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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