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童年时的梦想就是写作,恳切的说,的确是童年。
小学前,专注文学的父亲便开始教我读书认字,上小学三年级时,已经开始看第一部文字小说《血染征鞍》了。那是一部《隋唐演义》的别传,专说瓦岗寨英雄之一,罗成一家人的大小事迹。从此写作和阅读就与我订下了不解之缘。
由于阅读量较大,所以相对同龄的孩子,我的词汇量要稍大一些,写出的作文时常被老师夸奖一番,甚至在区里成为范文。这便让我有些飘飘然,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已经得到成仙,将本不能理解的一些读物作为了阅读的侧重点。
初中起,我开始偏爱散文文学,对台湾的三毛尤其钟爱有加。写作风格也刻意的去模仿早期的三毛。那几年的作文没有得到过好的成绩,语文老师总是批评我思想太过灰暗。
在那个叛逆的年纪,我坚持与语文老师的教导背道而驰,坚定自己的风格。记得初三毕业的最后一个元旦联欢会,我没有去参加,反而是拿着一篇自认为非常成功的散文《秋月》,去了《北京青年报》社,编辑见我这个半大的孩子,连文章都没有看,就劝我回家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后再来投稿。
此后由于过早的恋爱和对写作前途的无知,我基本放弃了写作。2006年,一种新的文章载体出现,那就是‘博客’。博客的出现让我开始对写作再次提起兴趣,我怀着尝试的心情在博客上发表了几篇杂文和社评,出乎意料的得到了一些博友的认可。鉴于自己的文章有人去看,我开始了散文及短篇小说的创作,每篇文章都有近千数的点击率。
2007年3月,我被公司外派出差,这一走就是2年,临走前,刚刚建立了不到半年的博客也就此停更了。
我是一个不太擅长和人交流的人,所以对社会上的新鲜事物知之甚少,我知道网的时候,也就是数月前的事情。我怀着兴奋、激动、期盼的心情开始了第一篇长篇小说的创作,上传、发表。但却从没想到起点这谭水实在是深不见底,我这种初出茅庐的小屁孩,很难靠第一部作品上岸。
但我并不会按照轨迹去行走,因为这是我倾注了感情一部作品,无论最终扑街与否,我都要认真的把它写完。
为何说我倾注了感情?因为我的写作模式过于严谨。准确的说,对于起点来说我是过于严谨了。整个故事的前半部分,我构思了一个月,而且直至今日还每晚不停的在脑中推敲,生怕哪一处不合逻辑。
我一个作家朋友说我这是强迫症,编谎话的时候,一定要编的天衣无缝才算踏实。这一点我是认可的,例如我写某个神秘的地方有一个蝎阵,那我会自己问自己,这些蝎子有多大体型才合理?它们吃什么才能存活?是什么原因让它们到这里来?这一切一定要想通才敢下笔。逻辑之外的东西会让我长时间的纠结,如果想不通、说不通,无论如何也是写不下去的。
写作时,我并不急于凑字,而是尽力把故事的发展和人物性格表达的顺理成章,按自己的节奏写下去。加上我对错字和病句的严格苛刻,使我写作速度一再放慢。某一个词,绝不会在同一个段落或者相近的段落中出现,例如‘此时’,如果最近出现了,那么就不会再用,而是改成此刻、这时、现在、现下、如今等等。这会让读者阅读时不会反感,或感到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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